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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尼亚传奇:动物版的圣经
发布者:叶楚华  发表日期:2006-03-14 19:34:10.437
原作者: 叶楚华  出处:世界经理人周刊  

这段时间在广电总局上班,办公室偶尔发些电影票,都是新上映的片子。上周五发了张票,电影的名称是《纳尼亚传奇》,我问了问办公室看过影片的同志感觉如何,答曰:适合儿童看的影片,无聊。

        尽管如此,我还是在当晚去看了看这部电影。真是应了那句话:不看不知道,一看吓一跳。一看开头,我就感觉这电影不太对劲,越看则越觉得这情节似乎有点熟悉。直到那些动物把那几个小孩称为亚当和夏娃的后代,我才回过神来,天啊, 原来纳尼亚传奇跟《圣经》里的情节是非常相似的。继续往下看,则越觉得这是由圣经改变的故事,直到狮子王死后复活,基本可以确定了,这象征的是耶稣死而复活——为世间的罪人而死,第三天从死人中复活。

       看完电影,回来查找相关资料,才知道自己孤陋寡闻了,原来,《纳尼亚传奇》本来就是一部很有名的基督教小说,其作者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,小说其实有七部,整体情节基本符合圣经的内容。《纳尼亚传奇》的第一部大概跟圣经的创世纪的故事相吻合,在这个时期,那尼亚相当于伊甸园。第二部就是被拍成电影的了,那尼亚变成了失乐园——这是偷吃禁果的后果。

电影《纳尼亚传奇》有许多象征性的符号,除了阿斯兰代表基督,还有它的气代表圣灵,女巫代表魔鬼,四兄妹代表教会,土耳其软糖(中文版影片中翻译成土耳其快乐糖)代表试探,阿斯兰的死和复活代表基督的受死和复活。当然,有符号寓意不等于每一样都可以对号入座,但读者和观众可以把自己代入角色当中,看看自己象谁。象彼得缺乏安全感?象苏珊太多逻辑思想反而阻碍她瞭解神迹?象爱德蒙那样倔强?象露西那样勇敢无惧,对阿斯兰充满信心?《纳尼亚传奇》告诉读者和观众,人要承担自己行为的后果。爱德蒙落入女巫的试探中,他要承担后果,甚至要由别人替他付上代价。反观《哈利波特》教人用魔法去支配其他人,又说任何东西都会变形,没有什么是真实的,个人可随意改变周围事物。换句话说,个人就是神明。《纳尼亚传奇》则讲阿斯兰替爱德蒙死,使他得自由,而阿斯兰也从死里复活,爱德蒙被爱改变,加入阿斯兰的阵营,与女巫作战。鲁益师笔下的《纳尼亚传奇》是寓道故事,若没有这属灵的含意,就与一般的神话故事无异。

《纳尼亚传奇》不是福音小说,拍出来的《魔幻王国》也不是福音电影,然而却大受基督徒欢迎,不少教会包场,用作布道。故事讲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,纳粹空军轰炸伦敦,四兄妹被母亲送回乡间避开战火。他们住在教授的大宅中,在玩耍中意外走入衣橱,进到纳尼亚的世界,那里由女巫——白女王控制,长年冬天,没有圣诞,而他们竟是传说中将为纳尼亚带来和平的二王二后。纳尼亚的世界是会说话的动物世界,但没有任何生物能抵挡女巫,他们真正的盼望,全在久违了的狮王阿斯兰身上……糟的是艾德蒙背叛手足,投*女巫,要解救他脱离魔手的代价,超过每个人的想象。故事的主题谈及爱、希望、信心、诚实、友谊、勇气、饶恕和负责等美德。
   
总的来说,编导忠实地传达了原著的精神,使整部电影能未流于特效杂烩,或纯粹感官刺激娱乐;华丽包装开启后也不至空洞无物。换句话说,纳尼亚电影若能感动人心,是因它再现了纳尼亚故事的信息。而纳尼亚故事之所以能历久不衰,却是因作者鲁益士被改变过的生命。
   
有报道说,《纳尼亚传奇》是继《耶穌受难记》后又一部备受全世界基督徒关注的电影。由于电影忠于原著作者鲁益师的基督教世界观,故在奇幻历险内容的背后充满基督教寓意,如片中狮王阿斯兰代为背负爱德蒙的罪行,象征着代替罪人背负十字架的耶穌。有国外媒体曾评论说,它是披上《指环王》(也有译为《魔戒》)外衣的《耶穌受难记》。不过内地众多媒体在报导中只是将影片称为魔幻史诗大片,对电影中所蕴涵的基督代赎真意只字未提。
《纳尼亚传奇》系列全书共有七册,是鲁益师于上世纪的1950年至1956年之间写成,估计至今已有上亿人看过。他开始写第一集时已经52岁了,年纪虽大,也没有亲生儿女,却有本领写出寓意,让儿童可以领悟。虽然《纳尼亚传奇》不是福音小说,内容却有基督教的思想主题,这一点从鲁益师写给一位名叫Anne小女孩的信中,获得证实。他说:假若真的有纳尼亚王国,假若这王国出了麻烦,假若基督要介入去施行拯救,那又会怎样?这小说是我的答案。纳尼亚是一个会说话的动物世界,我想祂会化成一头会说话的动物,就如祂取了人的样式,来到我们这个世界一样。我想象祂化成一头狮子,第一因为狮子是万兽之王,第二因为基督在圣经中是犹大支派的狮子,第三因为我开始写作时,在梦中看见了狮子。

   

    了解了这些,不禁要想,广电总局审片子的同志应该也了解这些背景吧。应当说,这部片子事实上是在传播宗教(基督教),用基督徒的话说,是在传福音。不过,我所问的很多总局的同志,基本对此一无所知,无一例外地把这部片子当成是适合儿童看的动画片了。似乎,国家法律是禁止在公共场合传播宗教的,总局的同志为何能让这么一部传播宗教的电影获得通过呢?并且,这部片子适合儿童观看,事实上也的确有很多儿童在观看,这样一来,我们的下一代不就大规模地接受了宗教的渲染吗?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还要不要坚持呢?

[全文完]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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